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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 蔡佩雯 - 人事 | 2023-06-20 | 點閱數: 92
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 970270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辛金玉
電話: 03-8462860#231
傳真: 03-8462776
電子信箱: ally@hlc.edu.tw

 

受文者:花蓮縣吉安鄉光華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12 年 6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 1120114804 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法規、 112 年度招募計畫、推薦表 ( 376550000A_1120114804_ATTACH1.pdf 、 376550000A_1120114804_ATTACH2.pdf 、 376550000A_1120114804_ATTACH3.ods )

 

主旨: 檢送「112 年度教育部教師專業審查會調查及輔導人才庫招募計畫及推薦表」,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2 年 6 月 8 日臺教國署人字第 1120076096 號函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專業審查會組成及運作辦法(以下簡稱專審會運作辦法)辦理。
二、 旨揭研習預定辦理 2 梯次:
(一) 第一梯:預訂 112 年 8 月 7 日至 9 日(星期一至星期三),研習地點確定後另行公告。
(二) 第二梯:預訂 112 年 8 月 22 日至 24 日(星期二至星期四),研習地點確定後另行公告。
三、 請貴校鼓勵有意願且符合資格人員踴躍參加訓練,並於 112 年 6 月 21 日(星期三)前將核章版之推薦表彩色掃描檔回傳至教育處學管科承辦人信箱(ally@hlc.edu.tw);因專審會運作辦法第 7 條(調查小組之調查員)及第 10 條(輔導小組之輔導員)有規範調查員及輔導員資格,有意願參訓者,請務必詳閱專審會運作辦法及旨揭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