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吉安鄉光華國民小學
112學年度第 1 次按時計酬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簡章
(1 次公告分 3 次招考)
1項各款之情事者。(檢附具結書-附件 3 )
校園生活等支持性服務。
2.每日上網登打工作紀錄。
分次 |
報名時間 |
第一次招考 |
即日起至 112 年 9 月 14 日 11 時 00 分止 |
第二次招考 |
即日起至 112 年 9 月 18 日 11 時 00 分止 |
第三次招考 |
即日起至 112 年 9 月 20 日 11 時 00 分止 |
備註 |
當次招考如已足額甄選,則不辦理後續招考事宜。 |
分次 |
甄選時間 |
第一次招考甄選時間 |
112年 9 月 14 日 13 時 30 分起 |
第二次招考甄選時間 |
112年 9 月 18 日 13 時 30 分起 |
第三次招考甄選時間 |
112年 9 月 20 日 13 時 30 分起 |
甄選地點 |
花蓮縣吉安鄉光華國民小學(花蓮縣吉安鄉光華二街 180 號)。 |
備註 |
(一)請考生於甄選當日下午 13 時 00 分前於本校總務處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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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錄取名單預訂於甄選日期下午5時前,公告於花蓮縣政府教育處全球資訊網頁(http://www.hlc.edu.tw/)及本校網站(http://www.khps.hlc.edu.tw/)。
報到:經本次甄選錄取者應於公告次日(以實際公告附件為準) 上午 11時前辦理報到手續,報到日即為起薪日,逾時以棄權論,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人員以補足本次甄選缺額為限。。
中華民國 112 年 9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