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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佩雯 - 人事 | 2024-01-10 | 點閱數: 61
主旨: 轉知修正「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及介聘辦法」,名稱並修正為「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校長主任甄選儲訓辦法」,業經教育部於 112 年 12 月 18 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20174338A 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 112 年 12 月 18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20174338D 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三、 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教署廖商借教師(電話: 02-773674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