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 114 年 1 月 6 日臺教學(六)字第 1132806045 號函辦理。 |
二、 | 依「全民國防教育法」、「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各級學校全民國防教育課程內容及實施辦法」及「各級學校推動全民國防教育實施計畫」等規定辦理。 |
三、 | 教育部為持續鼓勵國民中小學教師發揮創意與教學專業知能,甄集優良課程教案,並發掘具全民國防教育教學熱忱及專業之國民中小學教師,爰辦理旨揭優良教案甄選活動,以推動及落實國民中小學教育階段之全民國防教育工作。 |
四、 | 實施方式摘述如下(餘請詳見附件實施計畫): |
(一) | 甄選對象:本縣公、私立國民中小學現職教師。 |
(二) | 每件教案至多 3 名教師且任職學校須為相同縣市。 |
(三) | 教案內容以國民中小學各學習領域進行設計(可混合領域),融入全民國防教育五大主軸(全民國防、國際情勢、國防政策、防衛動員、國防科技)之相關內容。 |
(四) | 教育部預評選出優良教案 22 件(未達標準者得從缺)。 |
(五) | 獲獎個人頒發獎狀,每件教案覈實核予稿費最高新臺幣 1 萬元。 |
五、 | 提交期限:請於 114 年 7 月 31 日前免備文掛號郵寄本府教育處終身教育科。 |
六、 | 請鼓勵貴校教師踴躍參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