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14 年 3 月 28 日臺教體署學( 三) 字第 1140200465 號函辦理。 |
二、 | 為落實推動 SH150 方案,提供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多元運動選擇,並推展我國民俗體育,爰遴選 36 所「民俗體育扎根學校」,落實執行本計畫。 |
三、 | 旨案申請資格及期限如下: |
(一) | 申請單位: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
(二) | 補助條件:請參閱旨揭實施計畫。 |
(三) | 申請期限:請於 114 年 4 月 23 日(星期三)前將申請資料以紙本公文函送本府教育處體育保健科彙辦,另請同步寄送電子檔至本案承辦人電子信箱( jany7191@hlc.edu.tw ),逾期恕難受理。 |
四、 | 本案受教育部體育署補助學校,應配合後續赴校輔導訪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