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國家賠償業務所持有或保管之國家賠償事件收結情形表,屬於政府資訊公開法第 7 條第 1 項第 5 款規定之「業務統計」資訊,應主動公開。本校於 114 年 1 至 6 月並未受理國家賠償事件,辦理前揭資訊公開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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