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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勤洗手保持手部清潔、遵守咳嗽禮節,生病請就醫並建議在家休息,避免不必要的外出,外出時記得佩戴口罩,落實個人防護措施,保護自己及他人健康,鼓勵踴躍接種疫苗,以提升免疫保護力。
| 一、 | 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 11 月 13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40114392 號函、教育部 114 年 10 月 27 日臺教學(五)字第 1140110208 號函及內政部 114 年 10 月 16 日內授消字第 1141605159 號函辦理。 |
| 二、 | 請貴校依旨案宣導計畫「辦理機關執行措施分工表」(附件 1 )九及十項次實施項目,強化學生寄宿舍之安全措施、加強學生之安全防範觀念、強化學生防治一氧化碳中毒知能及居家(賃居)住所自我安全檢視等教育宣導作為,以維護學生安全。 |
| 三、 | 檢附旨案宣導計畫及執行成果表各 1 份,並請貴校確實辦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