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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勤洗手保持手部清潔、遵守咳嗽禮節,生病請就醫並建議在家休息,避免不必要的外出,外出時記得佩戴口罩,落實個人防護措施,保護自己及他人健康,鼓勵踴躍接種疫苗,以提升免疫保護力。
| 主旨: | 有關實際從事工程業務之人員於年度中離職或退休,該年度工程獎金得否發給疑義一案,轉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5 年 3 月 2 日總處給字第 11540003621 號函辦理(附件)。 |
| 二、 | 查「工程獎金支給表」支給對象規定略以,中央及地方各級行政機關(構)及公立學校(以下簡稱各機關)實際從事工程業務,且屬年度總預算所列員額及年度進行中經核准增加員額之現職公務人員、工友、技工、駕駛、聘僱人員及駐衛警察為支給對象。獎金發給種類與比率規定略以,工程獎金分為績效獎金及職務獎金 2 類。同表附則 4 規定略以,各機關應成立績效評估會,依績效評核原則及客觀、量化之具體績效指標,評估單位或個人之貢獻程度及工作績效,區分適當等第發給績效獎金,不得平均或輪流分配。附則 5 規定略以,績效獎金之績效評核原則、績效指標、個人工作績效評估基準、職務獎金發給方式及獎金扣(減)發等相關規定,由中央二級或相當二級以上機關、直轄市政府、直轄市議會、縣(市)政府、縣(市)議會或其授權機關訂定。 |
| 三、 | 茲以工程獎金支給意旨在鼓勵各機關如期如質完成所辦理之公共工程,俾有效激勵實際辦理工程之人員。是以,旨揭人員如經原服務機關審認於任職期間確有實際從事工程業務之事實,且經機關績效評估會評估確有績效,機關得依前開支給表相關規定發給績效獎金,另依主管機關或其授權機關訂定之規定發給職務獎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