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書函 |
地址: 970270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練文彰 電話: 8227171 電子信箱: pn1359@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吉安鄉光華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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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1 年 4 月 8 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訓字字第 1110072874A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請各機關學校積極遴薦公教人員擔任 111 年花蓮縣五合一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花蓮縣選舉委員會 111 年 3 月 15 日花選一字第 1113150046 號函辦理。 |
二、 | 111 年花蓮縣五合一選舉投開票日訂於 111 年 11 月 26 日(星期六),請各機關學校積極遴薦並鼓勵現任公教人員擔任本縣投開票所工作人員。 |
三、 | 現任公教人員經機關推薦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者,於工作完成後 1 年內得申請補假 1 天;參加選務工作講習及點領選舉票及佈置投開票所期間得申請公假登記;教師經推薦擔任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及管理員者,於投票日前一日(11 月 25 日)至選務作業中心 指定處所點領選舉票及佈置投開票所期間,並得核支公假所遺課務之鐘點費。 |
四、 | 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執行職務,未發生任何疏失,圓滿達成任務者,依照中央選舉委員會核定獎勵標準予以敍獎。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副縣長辦公室、本府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