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 111 年 5 月 6 日藝推字第 1113000764 號函辦理。
二、 旨揭教師培育課程說明詳如附件。
三、 為配合教育部推動美感體驗教育,請惠予錄取教師公假參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