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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中心 彭貴鈴 - 健康中心 | 2022-07-04 | 點閱數: 261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6 月 27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10082336 號函辦理。
二、 該中心調整居家檢疫政策為「居家檢疫 3 天,檢疫期滿後接續 4 天自主防疫」,相關事項及附件摘述如下:
(一) 實施對象:自本年 6 月 15 日零時(航班表定抵臺時間)起入境之人員。
(二) 檢疫天數計算:入境為第 0 天起算之 3 天檢疫期,於檢疫期滿後接續 4 天自主防疫。
(三) 檢疫地點:請依該中心函文說明段、「地方政府執行居家檢疫者關懷及訪查作業原則」(如附件 1 )、「入境旅客執行自主防疫期間地點異動聲明書」(如附件 2 )等配合辦理。
(四) 健康關懷措施:維持居家檢疫期間每日「雙向簡訊」及「電話語音」健康關懷追蹤機制,相關簡訊內容詳如附件 3 。
(五) 自主防疫期間規範:請依該中心函文說明段、「防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入境健康聲明暨居家檢疫通知書」(如附件 4 )、「COVID-19 因應指引:防疫旅宿舍設置及管理」(如附件 5 )等配合辦理。
三、 請各校隨時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 https://www.cdc.gov.tw/)「COVID-19 專區」查詢最新疫情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