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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 蔡佩雯 - 人事 | 2022-08-11 | 點閱數: 206
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 970270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魯木‧伊木伊
電話: 03-8462860#580
傳真: 03-8572660
電子信箱: lomod@hlc.edu.tw

 

受文者:花蓮縣吉安鄉光華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11 年 7 月 20 日
發文字號: 府教課字第 1110145453 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簡章第 2 次、期程表第 2 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族語老師資格及聘用辦法、附表專職原住民族語老師之薪資支給基準表 ( 376550000A_1110145453_ATTACH1.odt 、 376550000A_1110145453_ATTACH2.pdf 、 376550000A_1110145453_ATTACH3.PDF 、 376550000A_1110145453_ATTACH4.pdf )

 

主旨: 檢送本縣「111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專職原住民族語老師聯合甄選聘任簡章(第 2 次)」1 份,請貴校公告於官網廣為宣傳,並鼓勵符合資格者,踴躍報名參加甄選,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花蓮縣 111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專職原住民族語老師聯合 甄選小組會議決議辦理。
二、 旨揭聯合甄選重要期程如下:
(一) 報名及資料審查: 111 年 8 月 12 日(星期五)現場報名,得親自或委託他人報名(需填妥委託書,詳參簡章附件),通訊報名不予受理。(報名地點,銅蘭國小)
(二) 試教及口試: 111 年 8 月 20 日(星期六)。(甄試地點:宜昌國小)
(三) 公告錄取名單: 111 年 8 月 25 日(星期四)。
(四) 分發作業: 111 年 8 月 26 日(星期五)下午 14 時。
(五) 至錄取學校報到: 111 年 8 月 29 日(星期一)上午 8 時前。
三、 檢附簡章(第 2 次)及試務工作期程表(第 2 次)各 1 份供參。

 

正本: 本縣各鄉鎮市公所、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副本: 本府原住民行政處、本府教育處課程教學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