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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970270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倪竹薇 電話: 03-8224526 傳真: 03-8235531 電子信箱: EvelynNi@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吉安鄉光華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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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1 年 12 月 1 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訓字第 1110241483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文 ( 376550000A_1110241483_ATTACH1.pdf ) |
主旨: | 勞動部函以,重申性別工作平等法性騷擾防治之相關規定,請查照並於適當時機宣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1 年 12 月 1 日總處培字第 1110024364 號書函及勞動部 111 年 11 月 25 日勞動條 4 字第 1110141071 號函辦理。 |
二、 | 檢附勞動部原函影本 1 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