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 970270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黃秋雲 電話: 306 、 307 電子信箱: person01@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吉安鄉光華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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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2 年 2 月 2 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福字第 1120017936A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本府與基地文化出版有限公司簽訂特約商店消費優惠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現職人員,憑員工服務證至該商店消費即享有優惠折扣,期限自 112 年 1 月 17 日起至 114 年 12 月 31 日止。 |
二、 | 旨揭特約商店地址、聯絡電話及優惠內容如下: |
(一) | 地址:花蓮市明禮路 18-6 號 1 樓 |
(二) | 聯絡電話: 0905-060556 |
(三) | 優惠內容: |
1、 | 所有品項(插畫設計、海報設計、音樂出版、田野課程、增能培訓課程)費用皆 9.5 折。 |
2、 | 設計品修改次數 3 次(未享有優惠者修改次數 2 次)。 |
3、 | 設計品 Resize 每次 500 元(未享有優惠者 1000 元)。 |
三、 | 請參閱本府人事處網頁/特約商店( http ://wwl.gov.tw/insv/vip_store )。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花蓮縣身心健康及成癮防治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府首長辦公室、本府各處 |